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的好不好,很大程度也决定了一个地区能不能有廉洁诚信的市场秩序,能不能拥有勤廉兼优的干部队伍,能不能有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,我们感觉,这也是衡量一个地区软实力,特别是一个地方核心竞争能力的一个重要的标志。
近期,省委专门出台了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,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》。在《意见》中,明确主体责任,监督责任具体内容以及保障措施。同时也要求各级党委、纪委都要切实担负起“两个责任”,来推动我省党风廉政建设、反腐败斗争能继续走在前列。如何真正理清责任,落实责任,我想也是各级党委、纪委必须要认真思考和很好实践的一个问题。
落实好“两个责任”关键还要看行动,根本还在担当,常州要在落实“两个责任”方面走在全省的前列,关键要坚持党要管党不松劲,坚持从严治党见行动,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项工作。
第一是党委政府齐重视。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都要带头做,亲自抓、负总责。从常州来讲,我们多次专题学习反腐倡廉相关内容,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,纪委专门向党委汇报工作。从党委的角度,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很好履行他们的职责,解决他们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,积极为他们创造条件。
2011年3月,市委专门组织召开了会议,学习中央新修订的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,今年5月份,市委常委会及时学习省委下发的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、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(试行)》,同时我们也结合常州的实际出台了《实施意见》, 7月22号,我们专门召开全市落实“两个责任”的集体约谈会,市委书记和纪委书记、党政一把手集体约谈,就贯彻省委市委的意见精神,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全面的部署,督促各级党委纪委要全面落实这“两个责任”。
同时,我觉得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制度建设方面,去年我们专门出台了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“三化九责”实施办法》,今年初我们又专门出台《“三化九责两落实”工作意见》,制定了“九责”的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,在全省比较早地开展落实“两个责任”的有益探索。省纪委专门到常州来进行调研,对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。
第二是领导干部带头管。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,要认真履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。坚持“四个亲自”,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、重要案件亲自督办。我们要求市委市政府其他班子成员,在抓好各自工作的同时,还要主动过问自己责任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的勤政、廉政的情况,要做到“三个带头”:每年要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,带头参加下一级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,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,很好地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。有的地区和部门,我们还要求班子成员从参与决策部署、重大事项把关、实施有效监督、牵头组织协调等方面,承担起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。我们要求两个负责,即行政的负责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负责,都要具体落实到位。
第三点是职能部门具体抓。主要是纪委牵头,我们充分发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作用,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部署,建立运作机制,还要求要解决实际问题,认真开展好每年的责任分解、责任考核、责任追究。纪委和领导小组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、工作部门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。特别是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,要建章立制,堵塞漏洞,从源头上防止腐败。有一些部门权力比较大,牵涉到的项目、重大资金安排比较多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,要更加明确,管的要更加严一点。要建立“党委统一领导,党政齐抓共管,纪委组织协调,部门各负其责,群众共同参与”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。通过这个机制的不断完善,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,在常州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发展。